江西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合署办公。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2017年11月,江西省教育厅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主要职责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的决定;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讨论决定全省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会。
四、协助省委管理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委。
六、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指导高等学校纪检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的统战工作。
八、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干部。
十、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教育厅
(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省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向导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制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提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高等学校设置标准,提出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组织执行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211工程”和学校省部共建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测评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八)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主管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主管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办教育部下达的有关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省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
(十三)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出国留学和来赣留学及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承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
(十四)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的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五)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制定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七)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八)承办江西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组织部(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宣传部(江西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处)、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江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江西省教育厅财务处、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江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科技处)、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江西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江西省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江西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信访处)、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江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厅驻江西省教育厅监察室)、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审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职能委厅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委厅文秘、机要、档案、公文处理工作;承办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工委组织部(厅人事处)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考察全省高等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及校级领导干部,并提出调整交流、职务任免的建议;负责教育系统的统战和干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管理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职称、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承办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协调指导省级教育社团有关工作。
工委宣传部(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处)主要职能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宣传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全省高校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基地建设;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工委研究室(厅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能
负责对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委厅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主要职能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建议;提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建议;提出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审核省属高校、普通中专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承担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承办省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订社会力量办学政策,承担普通民办高校办学许可等工作。
财务处主要职能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负责机关、省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财处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教育经费的统筹和全省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赠资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管理。
基础教育处(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置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职能
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专业教师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图书馆和试验、实训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处(科技处)主要职能
承担各类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指导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及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省高校科研管理,审批高校科研项目,规划并指导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参与高校设置、布局结构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师资处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及政策;指导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交流、资格认定、继续教育、证书颁发工作;指导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权益保护工作;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校长)省级培训、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和教师节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省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协调大中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全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审核和参与监管涉外教育中介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外籍教师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审批在赣举办的外国教育展;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信访处)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管理工作。受理涉及江西省教育厅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检查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能
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省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统筹管理全省高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位质量评估、检测工作;负责全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211工程”的实施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及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的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测试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教育纪工委(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主要职能
为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高等学校纪检工作;负责省委教育工委机关和省教育厅机关以及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的纪检工作。
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审计处主要职能
江西省审计厅的派驻机构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
2、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车辆管理;
3、负责经营和管理江西教育印刷厂;
4、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基建管理,以及房屋维修等工作;
5、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会议、接待工作;
7、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大宗办公设备与日常消耗品的采购;
8、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文印室管理工作;
9、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资产登记、领用、管理;
10、负责江西省教育厅机关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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